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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招聘  ( 联系电话: 31402010  81873467 )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全体同志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会议,以及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深入落实省市各级领导提出的关于大力开发就业岗位,解决广大下岗失业职工的就业问题,缓解就业压力等有关知识,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从改进工作,深化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入手,努力按市场规律办事,充分发挥职介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与各企业搞好合作,为沈阳市劳动力市场的繁荣做出应有的贡献!今年就我们除了要以饱满的热情和崭新的精神风貌确保各招聘企业来我中心能够得到热情周到的服务外,还要在发挥市场的各项功能,开发新的服务项目方面做文章,为此推出了一个符合市场规律,中心和企业双方互惠互利的新制度—会员制。凡来我中心进行招聘的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业主,手续齐全且遵章守纪,并交纳1000元会员费,填写会员登记表,发放会员卡,即可成为沈阳市劳动力市场协会的会员。并享有下列免费服务内容。

(一)、持会员卡参加全年的每周召开的招聘洽谈会。

(二)、逢大型专场招聘会,凡行业及专业对口的会员单位可免费参加,行业及专业不对口的会员单位可享受打折的优惠待遇。

(三)、每月可享受免费刊登依次公告栏或广告墙,两次大屏幕滚动播发信息的服务;同时每月可查询资源信息依次,并且随时可享受《沈阳就业网》播发信息的服务。每周刊登劳动力市场报。

(四)、免费享受日常推荐服务。

(五)、会员单位进场招聘限定两人,周六洽谈会提供免费午餐及饮用水。

(六)、如会员单位招聘人数过多,需要用中心场地进行面试可免费享受服务,中心人员协助组织。

(七)、定期召开会员单位座谈会征求意见,以便改进工作作风,并适时对企业的招聘人员进行职业指导和培训,增强劳动法规、政策方面的宣传,定期举办联谊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增进相互见的了解和友谊。

(八)、没有加入协会的企业来市场招聘人员实行有偿服务,收取费用,享受服务内容与会员单位相同。

 

沈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市内招聘收费标准(现阶段免费)

 
 
 
 
 
 
 
 
 
 

初次进入市场招聘的企业应持有下列证件和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招用人员简章(简章必须真实、有效,并将招聘要求及待遇说明清楚)

□□埠外招聘    (联系电话:31401111-3039)

外埠企业在沈阳招工必须持有下列证件和材料办理招聘登记手续:

一、当地劳动部门允许在沈阳招工的批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单位介绍信;

三、企业简介(包括企业类型、规模、产品特点、产值、人员结构等);

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委托书(包括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期限、上岗时间等);

六、加盖公章的招用人员简章(简章必须真实、有效、并将招聘要求及待遇详细说明清楚)

招用人员简章内容如下:

岗位、人数、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及视力要求、技术等级、专业特长要求、工作时间( 小时/周)、有无加班、食宿情况(自理标准)、户口所在地要求、试用期限、合同期限(有无带薪休假)、社会保险、工资标准(试用期¥    正式录用¥    )、面试、考试时间、行李、体检及费用、交通费(如果自理,试用期后是否报销)、对招聘人员的其他要求。

    如果招聘前期需要发布广告,要先付费或电汇到本中心。

    招聘人员一经正式录用,企业必须签定经劳动部门签定的劳动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并将录用人员情况在录用后一周内反馈或传真至沈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收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家政招聘  (联系电话:31401111-8027/8028)
个人雇主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招聘家政服务人员必须持有证件: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说明招聘要求及待遇说明。

收费标准:

雇主付给招聘人员月工资的10%。

 

 

 

 

 

 

 

 

 

沈阳就业网——沈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E-mail至:bccv@163.com  网站电话:31401111-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