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 |
职业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审批 |
项目类型 |
认 定 审 批 |
审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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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要件 |
1、填写《开办职业中介机构申请书》、《职业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审批申请表》、《职业中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
2、提供开办职业中介机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实施方案;
3、提供职业中介机构的工作章程、管理制度草案、业务范围、工作程序、工作人员守则、 用工求职须知、文明用语;
4、房产使用证明(30平方米以上)和房产租赁合同;
5、办公电话、传真机号码、计算机等办公设施和工作人员名单;
6、5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金),并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
7、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必须有3人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工作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指导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
8、法人单位申办职业中介机构,除提供以上资料,还要提供营业执照、相关登记证书、技术代码证书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成立职业中介机构的内部文件或决定。 |
实地检验 |
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劳动窗口 |
审批地点 |
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劳动窗口 |
审批时限 |
4个工作日 |
备注: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劳动窗口咨询电话:83962014、83963913。
职业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工作流程

一、职业中介机构核名须知
1、凡机构性质确定为个体的,不属于纳税申报户,名称统一限定在XXX职业中介所。
2、凡机构性质确定为个人独资、私营、合伙、有限责任、股份制、国有......,属于纳税申报户的,名称统一限定在XXX职业中介服务中心或公司;XXX劳务服务中心或公司;XXX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或公司;名称核定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名单为准。
3、企事业单位、社会和群众团体申办职业中介机构,性质为独立核算的,按2条款核定;性质为统一核算的,名称统一限定在单位名称加2 条款各项。
4、申办职业中介许可证的机构名称不予核定的服务范围:劳务派遣、XXX劳动事务代理、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等。
二、登录下列网站,下载申报材料
1、沈阳劳动保障网。 网址:www.lnsy.lss.gov.cn.
2、沈阳就业网。 网址:www.syjyw.com.
3、沈阳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中心。 网址:www.sysp.gov.cn
1、开办职业中介机构申请书
2、职业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审批申请表
3、职业中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
4、关于职业中介许可证项目变更的申请
5、职业中介机构许可证项目变更审批备案表
6、关于职业中介机构许可证注销的申请
7、职业中介机构许可证注销审批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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